1. Q: 請問公司股東死亡后其股東資格是否可以被繼承?
A: 可以。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Q: 請問如果股東死亡后由多個繼承人繼承導致股東人數超過50人應如何處理?
A: 由於《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因此,當多個繼承人分別取得股東資格將超過股東人數上限時,應當由各繼承人協商轉讓其繼承份額,從而使公司股東人數符合法律規定。
3. Q: 請問股權繼承中其他股東是否有優先購買權?
A: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除非公司章程對股東繼承有限制性的規定,股東資格由合法繼承人自動繼承。因此,除公司章程約定其他股東在股東資格繼承時擁有優先購買權之外,其他股東不享有優先購買權。
4. Q: 請問未成年人是否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A: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問題的答覆》,《公司法》對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沒有作出限制性規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為公司股東,其股東權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據此,股東死亡后,未成年繼承人可以繼承其股東資格。
5. Q: 請問隱名股東的繼承人是否可以直接繼承登記在顯名股東名下的股權?
A: 不可以。隱名股東在未經確權之前,還不是公司的股東,不是公司股東就不享有公司股權。因此,隱名股東的繼承人不能直接繼承登記在顯名股東名下的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