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大陸人來台從事商業活動之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及參觀展覽,可申請延期加簽嗎? A1: 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個月,不得申請延期。
Q2: 大陸人來台從事商業活動之專業交流有哪些? A2: 一、宗教教義研修 二、教育講學 三、投資經營管理 四、科技研究
Q3: 大陸人來台從事商業活動之專業交流可延長加簽嗎? A3: 一、宗教教義研修:不得申請延期。 二、教育講學:講學績效良好,得申請延期,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 三、投資經營管理:不得申請延期。 四、科技研究:來臺參與學術科技研究,成果績效良好,繼續延長將產生更大績效,或延伸研究發展計畫,以開創新研究領域者,得申請延期,總停留期間不得逾六年。
Q4: 大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者,得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隨行嗎? A4: 可以。
Q5: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簽證及停留天數? A5: 同(隨)行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發給與本人相同之證件類別及停留天數。
Q6:公司名稱相同可以使用嗎? A6:不可以,公司名稱應與其他公司名稱不同方可登記。
Q7:公司名稱預查申請人的資格? A7:必需為公司的發起人、股東或負責人為限。
Q8:股東會議可以以視訊方式召開嗎? A8:不可以,股東會之開會方式不得以視訊會議為之
Q9:公司營業項目應如何選擇? A9:應依照台灣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規定,選擇適合自已公司之營業項目
Q10:若股東或發起人無法申請公司名稱,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嗎? A10:可以,但以會計師、律師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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