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職工個人可到轉出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嗎?
A:如遇特殊情況職工個人需辦理轉移業務時,職工個人須持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到轉出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
2、Q: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前提是什麼?
A:1. 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即要求個人帳戶必須是封存狀態;
2. 因工作調動辦理轉移的,轉入新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先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再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3、Q:什麼是外部轉出?
A:住房公積金的外部轉出,是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轉到外省市或中直、國管、鐵路分中心的轉移業務。
4、Q:住房公積金如何查詢?
A:辦理住房公積金查詢卡繳存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查詢:
1. 可持卡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營業大廳的專用查詢機和在全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的自動提款機(ATM)上查詢;
2. 可通過撥打12329查詢電話查詢;
未辦理住房公積金查詢卡的繳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證明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進行查詢。
5、Q: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何時才能計入職工個人帳戶?
A:採用現金、銀行匯款、支取住房基金、委託銀行收款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部分行政事業單位以財政撥款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管理部匯繳分配業務確認時計入職工個人帳戶,開始計息。採用轉帳支票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確認資金到賬時計入職工個人帳戶,開始計息。
6、Q:什麼情況下單位可以進行住房公積金補繳?
A: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住房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7、Q:新參加工作、新調入的職工何時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A: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8、Q:什麼是住房公積金年度?
A:住房公積金年度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可以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