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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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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問題

1、  Q: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採取哪種組織形式?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 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採取公司制組織形式,也可以採取合夥制組織形式。
 
2、  Q:同一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受託管理不同的創投企業嗎?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 同一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受託管理不同的創投企業。
 
3、  Q: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不得從事哪些活動?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 創投企業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       在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
2.       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業債券,但所投資企業上市後,創投企業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3.       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
4.       貸款進行投資
5.       挪用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6.       向他人提供貸款或擔保,但創投企業對所投資企業1年以上的企業債券和可以轉換為所投資企業股權的債券性質的投資不在此列(本款規定並不涉及所投資企業能否發行該等債券);
7.       法律、法規以及創投企業合同禁止從事的其他事項。
 
4、  Q: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所投資企業的股權時,可以選擇哪種退出機制?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 創投企業主要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所投資企業的股權獲得收益。創投企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所投資企業的股權時,可以依法選擇適用的退出機制,包括:
1.       將其持有的所投資企業的部分股權或全部股權轉讓給其他投資者;
2.       與所投資企業簽訂股權回購協定,由所投資企業在一定條件下依法回購其所持有的股權;
3.       所投資企業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上市條件時可以申請到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創投企業可以依法通過證券市場轉讓其擁有的所投資企業的股份;
4.       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5、  Q: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經營期限是多長時間?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應在合同、章程中約定創投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2年。
 
6、  Q: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可以申請延期嗎?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經營期滿,經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期。
 
7、  Q: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可進行哪些境內投資活動?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創投企業境內投資比照執行《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四十條 創投企業投資於任何鼓勵類和允許類的所投資企業,應向所投資企業當地授權的外經貿部門備案。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 創投企業投資於限制類的所投資企業,應向所投資企業所在地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8、  Q: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可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優惠待遇嗎?
       A: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 創投企業的所投資企業註冊資本中,如果創投企業投資的比例中外國投資者的實際出資比例或與其他外國投資者聯合投資的比例總和不低於25%,則該所投資企業將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優惠待遇;如果創投企業投資的比例中外國投資者的實際出資比例或與其他外國投資者聯合投資的比例總和低於該所投資企業註冊資本的25%,則該所投資企業將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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