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後還有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嗎?
A: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只適用於依法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公司。因此,除依法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公司以外,對申請公司登記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虛報註冊資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對公司股東、發起人不得以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追究刑事責任。
2. Q: 請問什麼是虛報註冊資本罪?
A: 根據《刑法》第158條規定,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Q: 請問什麼是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A: 根據《刑法》第159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 Q: 請問實行註冊資本實繳制的公司虛報註冊資本有何行政責任?
A: 根據《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15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公司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即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