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需要具備的條件? A1: 1、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2、國家授與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並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 須建立的其他機構。 4、有必要的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5、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於八人。 6、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金表或者資產負債表。 7、有符合規定數額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註冊資金,其他企業法人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三萬元。 國家對企業註冊資金數額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8、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Q2: BVI公司在內地進行國際和國際交易,如何獲得資信證明? A2:1如果公司只是與內地交易,那麼其境外銀行帳戶需要有資金流轉並達到要求,銀行方能出具證明;2.如果該公司已在內地批准登記為外資企業,其資信證明可以由內地銀行出具。
Q3: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A3: 1. 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2. 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 3. 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4. 經營範圍。
Q4: 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的責任是否為無限責任? A4: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 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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