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可否在大陸直接使用,而不需要與當地的工商或稅務部門審批? A: 香港公司隸屬於香港,無需與當地的工商及稅務部門聯繫,只要香港公司在香港是合法存續的。 2、Q:購買空殼公司後可發行多少股份? A: 空殼公司章程規定該公司的授權資本額為多少,那麼最多能發行的股份則以該數額為准。如果需要減少或者增加公司的授權資本額,則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3、Q:香港公司是否和BVI等離岸公司一樣可以以不支付年檢費來註銷公司? A:不可以,登出香港公司需要在無欠款無債務的情況下申請撤銷,待不反對撤銷通知書出具後經過公告方可撤銷。
4、Q: 香港公司的公司秘書是否可以為個人?董事能否擔任秘書? A: 公司秘書可以是個人,但需要為經常居住香港的自然人或香港居民;董事可以擔任秘書,但如果董事只有一人,則不可以擔任公司秘書。
5、Q: 註冊香港貿易公司不雇傭任何員工,可否在內地操作? A: 可以,但在內地應該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設立代表處或外資公司進行運作。
6、Q:如果需要將HK公司賣給別人,都需要做哪些事情? A:需要做轉股、變董事,如有銀行帳戶則需要更改銀行的公司資訊和簽字人;轉股及變董事需要提供新股東董事的身份證明及位址證明,如果公司有經營,則需要提供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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