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統一代碼”編號是如何構成及作用?
A:統一代碼設計為18位,使用阿位元伯數位或英文字母表示,共分五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第1位):為登記管理部門代碼,例如,機構編制、民政、工商三個登記管理部門分別使用1、2、3表示,目前工商部門編號為3;第二部分(第2位元):為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部門根據管理職能,確定在本部門登記的機構類別編碼。例如工商部門可用1表示企業,2表示個體工商戶,3表示農業專業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為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例如:國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註冊登記時由系統自動生成,體現法人和其他組織註冊登記及其登記管理機關所在地,既滿足登記管理部門按地區管理需求,也便於社會對註冊登記主體所在區域進行識別;第四部分(第9-17位):為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第五部分(第18位元):為校驗碼,由系統自動生成。
2、Q:“三證合一、一照一 碼”營業執照效力如何?
A:“三證合一、一照一 碼”營業執照就好比我們居民唯一的“身份證”,一個企業主體只擁有一個統一代碼,一個統一代碼只賦予一個企業主體。企業憑“三證合一、一照一 碼”營業執照可以在政府機關、金融、保險機構等部門證明其主體身份、辦理相關業務,相關部門都要予以認可,並且全國通用。
3、Q:“三證合一、一照一 碼”登記制度改革給企業帶來哪些便利?
A:(1)為企業節省時間。企業無需單獨再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只需辦理“統一代碼”營業執照即可,減少企業往返各部門奔波之苦,為企業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2)為企業節約成本。原來登記要準備多份重複資料,現在只需要準備一套登記資料,為企業節約成本。(3)企業辦事更方便。由於“統一代碼”營業執照具有唯一性、相容性、穩定性、全覆蓋性的特徵,企業到相關部門辦事只帶營業執照即可,再不需帶一摞證照辦事,因而企業辦事更簡單、便利。
4、Q: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 碼”登記制度的推進步驟?
A:全國從2015年10月1日起(部分省市已提前開始),對新設立的企業類市場主體,統一實行“一照一 碼”登記模式,由工商部門核發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在辦理企業類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時,換發“一照一 碼”執照,收繳其原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原發“一照三號”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仍可繼續使用。期間,需要換發“一照一 碼”執照的企業可以換發。從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為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原發證照不再有效。
5、Q:辦理“三證合一、一照一 碼”營業執照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跟以往登記有何區別?
A:以往辦理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要先到工商部門登記,再憑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執照到質監部門、稅務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實行“一照一 碼”登記制度改革後,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資訊共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登記資料進行審核後,將登記資訊錄入到“資訊共用交換平臺”一網互聯,實現工商、質監、稅務三個部門資訊共用。在原設立、變更登記表格基礎上,新增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資訊”、“生產經營地資訊”、“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財務負責人資訊”和“聯絡員資訊”項,在登出登記材料上,新增了稅務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