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租賃期跨年,且租金一次性支付,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時如何處理?
A: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 關年度收入。
2、 Q:接受捐贈,是按照贈與合同還是還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確認收入的實現?
A:實際收到的日期。
3、 Q: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如何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
A: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對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並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扣除計稅基礎後的餘額,計算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
4、 Q: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何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A: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於投資協定生效並辦理股權登記手續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的實現。
5、 Q:居民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否在以後年度內分攤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A: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6、 Q:個人出租房屋申請代開發票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A:包括出租人合法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其它有效證件);房產證(未取得房產證,請提供購房合同,如房產抵押在銀行,請提供抵押協定);租賃合同;如由代理人代辦,還需提供代理人合法身份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影本。
7、 Q:為員工辦理補充醫療保險費能否稅前扣除?
A:為本企業任職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