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最低稅負之計算原則為何? A1:最低稅負採行替代式,其原則如下: (1) 一般所得稅額高於或等於基本稅額者,依一般所得稅額繳納所得稅。 (2) 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者,除應按一般所得稅額繳納所得稅外,另應就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繳納所得稅。亦即,當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時,應按基本稅額繳納所得稅。 (3) 另自99年1月1日起,如基本稅額超過一般所得稅額,該差額尚可以海外已納稅額扣抵;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小於上開差額時,始按不足扣抵數繳納基本稅額。
Q2:什麼是基本稅額?如何計算? A2:基本稅額係指基本所得額減除扣除額再乘以稅率後計得之稅額,為納稅義 務人應有之所得基本貢獻度。其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70萬元)×20% (103年度起)
Q3:什麼是一般所得稅額,如何計算? A3:一般所得稅額為納稅義務人按結算申報所計算之應納稅額,減除依其他法 律規定之各項投資抵減稅額後之餘額,用以作為與基本稅額比較之基礎。
Q4:納稅義務人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法律規 定,可以抵減綜合所得稅之投資抵減金額或抵稅額,是否可以抵減基本稅 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A4:不可以,訂定最低稅負制之目的,在於避免因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造成 繳納稅負偏低之情形,如果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得以其他投資 抵減等減免稅措施再予抵減,將違反課徵最低稅負之目的;所以,納稅義 務人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法律規定,可以 抵減綜合所得稅之投資抵減金額或抵減稅額,不可以抵減基本稅額與一般 所得稅額之差額。
Q5:如何申報繳納最低稅負? A5: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個人,應於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併同辦理所得基 本稅額之申報,基本稅額之補報、調查核定程序,依照所得稅法之規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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