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問:上海企業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能否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海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5號】檔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提出申請並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點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