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北京企業中,適用營改增的廣告服務包括哪些?
A: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專案、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佈、播映、宣傳、展示等。
2.Q:北京企業營改增後,廣告服務的稅率是多少?
A:小規模徵收稅率3%,一般納稅人徵收稅率6%。
3.Q:在北京提供廣告設計服務的企業是否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嗎?
A: 廣告設計屬於設計服務行業,不屬於廣告服務行業,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4.Q:北京廣告類企業營改增後,支付給代理單位和播映單位的費用能扣除嗎?
A:不能。廣告業營改增之後不再執行差額徵稅。但是如果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可以以票抵扣。
5.Q:針對屬於廣告業的北京企業,有什麼其他免稅政策嗎?
A: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免征增值稅(但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