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內資企業分立登記,刊登公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A:分立公告應當包括:分立各方的名稱,分立形式,分立前後各公司的註冊資本。
2、 Q:內資企業辦理分立登記時,可以一併辦理其他登記事項的變更嗎?
A:可以,但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相應的變更登記材料。
3、 Q:內資企業分立的決議都包括哪些內容?
A:決議應當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後公司的名稱,分立後公司的註冊資本,分立後原公司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企業股權的處置情況。
4、 Q:外資企業分立登記的條件是什麼?
A:外商投資企業分立,合營各投資方投資者必須按照合同、章程規定繳清出資,提供合作條件且已實際開始生產、經營。
外商投資的公司分立,存續或者新設的公司屬於內資公司的,存續或者新設的公司按照內資公司分立辦理登記。
5、 Q:外資企業分立後的註冊資本有什麼要求?
A:分立後各企業的註冊資本額之和應為分立前企業的註冊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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