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程式?
A:(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影本);
3. 智慧財產權證書(獨佔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品質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畫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仲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仲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的仲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並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 Q:高新企業認定有那個部門主管?
A:高新企業認定機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申請。
3、 Q:什麼是獨佔許可?
A:獨佔許可屬於技術轉讓的範疇。技術轉讓的主要形式是許可證貿易。它是指技術供應方把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等出售給技術接受方,從而獲取利益的一種技術交易形式。許可證貿易可進一步細分為以下五種:(1)獨佔許可。(2)排他許可。(3)普通許可。(4)分許可。(5)交叉許可。
獨佔許可是在一定地區內技術接收方對所購得的技術享有獨佔的使用權,技術供應方和任何協力廠商都不能在該地區使用該項技術進行生產和銷售活動。
4、 Q:高新企業認定中的5年以上獨佔許可是在中國獨佔許可,還是在全球獨佔許可?
A: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是指在全球範圍技術接受方對協議約定的智慧財產權(專利、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權,在此期間內技術供應方和任何協力廠商都不得使用該項技術。
5、 Q:高新企業認定申請書包含哪些內容?
A: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主要包括5個表格:(1)企業基本資訊表;(2)企業研究開發專案情況表;(3)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4)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智慧財產權數匯總表;(5)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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