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在北京,個人申請代開普通發票如何繳稅?
A:在北京,個人申請代開普通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應當先繳納稅款,再代開發票。個人應繳納的所得稅,由地稅機關徵收;個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由國稅機關徵收;個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國稅機關代征。
2、 Q:在北京,個人辦理代開普通發票手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1. 《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1份;
2. 《代開普通發票付款方書面確認證明》1份;
3. 個人委託他人(經辦人)辦理代開普通發票申請手續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
4. 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
3、 Q:在北京,個人提供增值稅服務按次和按月納稅的起征點是多少?
A:按期納稅的,為月應稅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4、 Q:在北京,個人提供增值稅服務超過起征點如何納稅?
A:個人提供增值稅服務超過起征點全額納稅。
5、 Q:在北京,對於個人小額(低於增值稅按次納稅起征點)銷售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代開普通發票有何特殊規定?
A:只需要提供聲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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