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遇到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報銷?
A: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包括:1. 生育津貼;2. 生育醫療費用;3.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4. 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2、 Q:女職工生育津貼怎麼算?
A: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3、 Q:女子晚育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A: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
4、 Q:夫妻符合晚育條件,有什麼補貼?
A: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嫁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5、 Q:如果夫妻中女方無業,晚育假怎麼享受?
A:可以由男方申請享受30天晚育獎勵假,按照男方所屬社保中心規定提交的材料齊全的情況下,由所屬社保中心給予晚育獎勵假的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