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職工因病請假,公司應該支付工資嗎?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 Q:職工產前檢查請假,公司應該支付工資嗎?
A:勞動者因產前檢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3、 Q:公司拖欠員工工資違法嗎?
A: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4、 Q: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有哪些基本條件?
A:1.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稱;
2. 有符合要求的股東;
3. 有符合要求的出資;
4.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5.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6. 從事經營項目應符合國家規定。
5、 Q:公司成立日期由什麼時間開始?
A: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