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企業在退免稅之前要辦理什麼手續?
A: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消費稅退(免)稅或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應辦理退(免)稅認定。
2、 Q:委託出口的貨物,退(免)稅和免稅的申報是委託方還是受託方?
A:委託方。
3、 Q:未辦理退(免)稅認定前已出口貨物勞務,在辦理認定後還能享受退(免)稅嗎?
A:可以。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退(免)稅認定之前的出口貨物勞務,在辦理退(免)稅認定後,可按規定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及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4、 Q:未按規定申報免稅,應該怎麼處理?
A: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適用免稅政策的,除特殊區域內企業出口的特殊區域內貨物、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的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勞務外,如果未按規定申報免稅,應視同內銷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徵收增值稅、消費稅。
5、 Q:關於出口,外貿企業在核算上有什麼要求?
A:外貿企業應單獨設賬核算出口貨物的購進金額和進項稅額,若購進貨物時不能確定是用於出口的,先記入出口庫存賬,用於其他用途時應從出口庫存賬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