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北京同一行業內的企業可以申請使用相同字型大小嗎?
A:通常,北京同一行業的企業不能選擇已工商登記的字型大小在名稱中使用,但如果經已登記的企業授權並出具授權檔,則表示同意使用該字型大小作為企業的名稱,但授權取得的名稱不應對公眾造成欺騙或引號起誤解。
2. Q:在北京申請沒有行政區劃的名稱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A:該類名稱應經國家工商總局核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務院批准的
2、國家工商總局登記註冊的
3、註冊資本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的
4、國家工商總局另有規定的。
3. Q:北京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所使用的企業名稱應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嗎?
A:北京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所使用的企業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4. Q:北京公司名稱變更的同時跨區縣變更住所,應向哪裡提出名稱變更申請?
A:北京公司名稱變更的同時跨區縣變更住所,應向遷入地所在區縣工商分局提出名稱變更申請。
5. Q:什麼是企業北京市內遷入遷出?
A:企業在北京市內遷入遷出是指企業在北京市範圍內因跨區縣變更住所,或因由西客站、天安門廣場等屬於市工商局登記管理的特殊區域遷至其他區域,從而導致企業登記管轄機關發生變更,需要在住所變更的同時向擬遷入地登記機關提出遷入申請,辦理住所變更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