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外商獨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幹什麼的?
A: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外商獨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其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實施的行為屬於公司行為,該行為的法律後果由公司承擔。
2. Q: 法定代表人需要跟外商獨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A: 法定代表人與企業之間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可以不簽勞動合同。當然,如果法定代表人從外商獨資公司領取工資,同時也存在勞動關係的,則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3. Q: 僅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公司沒有蓋章,合同有效嗎?
A: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商獨資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在其職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即使沒有加蓋公章也是有效的。
4. Q: 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僅有公司蓋章,合同有效嗎?
A: 有效。根據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可見,法定代表人簽字與公司蓋章不需要同時具備,有其一即可。
5. Q: 我只是個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要是公司出了事,需要我承擔法律責任嗎?
A: 即使是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外商獨資公司從事了法律禁止的行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刑事責任方面,如果掛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可不對其處以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