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攪拌站使用罐車送出去混凝土所收的運輸費,應該如何做賬
答:銷售產品支付的運費,計入銷售費用-運費。銷售產品收取的運費,一般在產品價格內,屬於混合銷售,計入收入。 |
2、問:跨地區經營分支機搆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季度)?
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8〕28號印發)第十九條規定,總機構和分支機搆應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50%在各分支機搆間分攤預繳,50%由總機構預繳。第二十三條規定:某分支機搆分攤比例=0.35×(該分支機搆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搆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搆工資總額/各分支機搆工資總額之和)+0.30×(該分支機搆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搆資產總額之和)。 |
3、問:上海企業單位支付給臨時工的報酬,如何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相關規定: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如屬於臨時提供勞務取得的報酬,個人應按相關規定繳稅並代開發票,單位可憑發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問:上海企業外購軟體產品後再銷售,能否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以,如果非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