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北京公司的名稱結構中行政區劃指的是什麼?
A:北京公司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本公司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一般表述為“北京或者北京市”,“北京”也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但應加上括弧,例如:陽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陽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 Q:在北京,哪些條件的企業法人,可以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型大小之後、組織形式之前?
A:(1)使用控股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 (2)該控股企業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 (3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型大小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3. Q:北京公司的名稱結構中的字型大小指的是什麼?
A: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應當由2個以上漢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型大小,但縣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作字型大小。
4. Q:北京公司的名稱結構中的行業指的是什麼?
A:北京公司的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範圍一致。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通俗一點,就是指要從事的主要經營項目。
5. Q:北京公司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A:(1)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企業註冊資本(或註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中字型大小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