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移民類別簡介
一、 抵境永久居留 (Landed Permanent Resident Scheme )簡稱 LPR 移民
- 主申請人條件:年齡21-45歲、大專以上學歷。
- 申請永久居民成員:包含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
- 申請人、配偶父母可辦理長期居留簽證,同享三代同堂。
- 免投資、免英文能力、免商業背景、免面談、最經濟簡易方式。
大學以上學位之畢業生,無工作經驗亦可申請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
二、投資者類別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簡稱 GIP )
- 無學歷、年齡、英文能力要求 。
- 具商業背景的企業主或高階主管,投資新幣250萬元。
- 投資者需具備豐富的經商經驗及成功的創業經驗。
- 申請永久居民成員:包含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
申請者可任選下列A、B計畫投資 (2011年1月1日啟用):
1、 新幣250 萬元,投資於新加坡開創新公司業務 或 擴充現有公司業務。 或 ; 2、 新幣250 萬元,投資於新加坡政府批准的投資基金。
三、存款移民 (財務投資者計畫 Financial Investor Scheme )
- 無學歷、年齡、英文能力、商業背景要求。
- 只需存放於新加坡境內金融機構(銀行)即可,資金來源不須提示證明。
- 申請永久居民成員:包含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
申請者可任選A、B財務計畫存放新加坡(2011年1月1日啟用):
1、 新幣1000萬元金融資產存放於受監管之金融機構(銀行)個人帳戶5年 或 ; 2、 新幣300萬元金融資產存放於金融機構5年並購置地產升濤灣別墅。
說明:金融資產包含股票、現金、外幣、基金、債券...等金融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