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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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
工傷保險
單位
個人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
2140-10698元(注1)
22%
8%
12%
2%
1%
0.50%
個體商戶
2140-10698元
個體業主繳付22%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付8%
個體業主繳7%,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1%(注2);
或個體業主繳12%,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2%(注3)
個體業主
繳付2%
個人(包括業主自己)繳付1%
自由
職業者
30%
8%(注2)
或14%(注3)
……
非正規
勞動組織從業人員
1120-10698元
14%
3%
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2140元
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2140元
注1: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0698元,下限為2140元;單位按本單位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注2:享受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待遇(自2010年10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按14%比例繳費,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注3: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本標準執行期: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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