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資本制度簡介
新加坡公司的資本制度與中國不同,新加坡公司采用的是股份制,每股有個面值價,公司資本就等於每股面值(發行價)乘以總發行的股票數目。公司資金分以下三類︰
名義資本(Authorized Capital)
也稱爲授權資本或許可資本。有人把它譯成註冊資本,但這翻譯不合法律意思。名義資本是公司在不另審批情況下最高資本達到的數目,只是一個理論數字,一般公司都沒有達到這個數。以前,註冊公司需按名義資本繳納印花稅,註冊資本越高就要付越多的印花稅,現在按名義資本繳納的印花稅要求已廢除,名義資本制度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發行資本(Issued Capital)
這就與中國的註冊資本概念較接近,公司配方給股東的股份數目乘以每股面值價就等於該股東需要的投資的數額。法律上,股東在未出資的情況下,風險只是限於這個數額。當股東全額出資後,股東就不必對公司的債務承擔任何風險。公司法規定公司最少一個股東,每人持最少一股。如果每股一元,公司最少資金就是一元。
已付資本(Paid-up Capital)
當股東已作出投資,所投資的部分就是已付資本,與中國經驗資後的情況一樣。一些人會以已付資本的大小來決定公司的規模和實力,但已付資本大的公司不代表公司有錢。
每家公司的許可資本、發行資本和已付資本都可以在新加坡的會計及企業管理局查到,大多數公司的發行和已付資本都是一元,包括規模不小的大公司,尤其是子公司。理由是公司的發行新資本容易,減少難。公司如需資金,可以通過貸款方式由股東或總公司借錢給公司。如果賺了錢,本金也有理由還給股東或總公司,利潤則可以以分紅方式分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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