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認定辦理指南
認定管理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爲了取得一些特殊的資格或身份的認可。幷非所有納稅人都需要經過此項程序。目前需要辦理稅務認定的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金銀首飾消費稅認定、出口企業退稅認定、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校辦企業認定、居民身份認定等。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認定的條件和範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指一個公曆年度內的應納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企業。但不經常發生增值稅行爲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以及納稅人屬於個人的,即使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也不屬於一般納稅人。爲了方便企業經營,促進企業提高財務管理核算水平,對小規模納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從事貨物零售業務的以外,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①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健全,能準確核算幷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 ②分支機構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但其總機構年應稅銷售額以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幷能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的。可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③小規模納稅人由于業務發展,全年應稅銷售額已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可在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2、申請認定手續 屬於一般納稅人範圍的企業,應提出申請報告,幷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以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3、受理與審核 主管稅務機關在初步審核企業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資料後,發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企業應如實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企業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兩份,審批後,一份交基層徵收機關,一份退企業留存。 4、一般納稅人認定的審批權限,在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對于企業填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負責審批的稅務機關應在收到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上方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作爲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證件。新開業的納稅人,暫認定爲臨時一般納稅人,待期滿後申請轉爲正式的一般納稅人。 5、對已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而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按適用稅率徵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
1、申請辦理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的經營單位,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中國人民銀行准予其經營金銀製品業務的批件及有關證件、資料,向核算地縣以上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幷同時申請辦理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登記。 2、經營單位辦理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時,應如實填寫《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登記表》,幷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①申請辦理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的書面報告; ②中國人民銀行准予從事金銀首飾經營業務的批件或許可證; ③《營業執照》; ④《稅務登記證》; ⑤開戶銀行賬號; ⑥金銀首飾會計核算方法和會計科目設置說明; ⑦會計人員、辦稅人員會計資格證明; ⑧經營金銀首飾購銷存台賬式樣; ⑨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3、稅務機關受理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認定審批機關發給《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登記證》。認定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之日起30日內,或辦理注銷工商登記之前,到認定機關辦理變更或注銷消費稅認定登記。
三、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認定
1、納稅人在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及省、市經貿主管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批復下發之日起30日內,持書面報告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認定,同時報送下列資料: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內資企業要報送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及省、市經貿主管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口義務的批復;外商投資企業要報送政府批准證書及複印件。 2、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收到出口企業的申請及資料後,經過初審,發給《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一式三份。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一定要明確下列內容:退稅公式的確立;退稅計算方法和出口退稅申報方式。一般情况是: 外貿企業的退稅根據出口退稅電算化管理的要求,退稅公式爲“內外銷分開核算”,退稅方法原則上采用“加權平均單價”,申報方式原則上應采取由退稅部門“集中錄入”方式。若企業計算機錄入能達到電子化管理要求的也可采取由企業“分散錄入”方式。 生産企業的退稅根據有關規定,退稅公式爲“內外銷不分開核算”,退稅方法爲“免、抵、退”方法。 3、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對《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的內容及有關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和實地審核,情况屬實的,在《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幷加蓋公章,送省轄市國家稅務局。省轄市國家稅務局經過覆核,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幷制發《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 4、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認定事項發生變更時,納稅人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申請報告,辦理變更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認定,出口企業出口經營權被經貿部門取消的,納稅人應按規定期限申請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認定注銷。出口企業經稅務稽查環節檢查,發現有重大偷、騙稅行爲的,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管理環節可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按權限報批後,制發《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認定注銷通知書》交納稅人,同時收回《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
四、社會福利資格認定
1、申請。納稅人提交書面報告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資格認定時,應附送以下需查驗的文件、證件及有關資料: ①《社會福利企業證書申請表》; ②殘疾職工診斷書、體檢表及複印件; ③《安置民政對象審批表》; ④《殘疾人員名册》; ⑤安置的殘疾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⑥企業經營範圍; ⑦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的有關文件和資料。 2、稅務機關在審閱納稅人填報的表格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資料是否齊全的基礎上,將上述資料按居民身份證號碼稽核,檢查是否有重複安置問題。審核後,按規定權限報批,幷在《社會福利企業證書申請表》簽署意見。 3、主管稅務機關定期與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企業開展年檢,審查納稅人報來的資料,核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殘疾人安置比例和是否重複安置。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稅收優惠,幷建議取消社會福利企業資格。
五、校辦企業資格認定
1、申請。納稅人提交書面報告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資格認定時,應附送以下需查驗的文件、證件及有關資料: ①《校辦企業資格審查表》; ②主辦學校出資文件; ③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證件。 2、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申請,審核填報的表格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資料是否齊全,按規定權限報批,幷在《校辦企業資格審查表》簽署意見。納稅人領取《校辦企業資格審查表》。 3、稅務機關與教委部門一起,定期進行年檢,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稅收優惠,幷建議取消校辦企業資格。
六、中國居民身份認定
中國居民法人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分公司,居民個人在境外提供勞務等,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向縣以上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和填報《中國居民身份證明申請審批表》,幷附送下列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居民身份證、護照; 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稅務機關審核無誤,由主管領導簽字後,發給申請人《中國居民身份證明》。受理稅務機關應將審批表傳遞到申請者境外的稅務主管當局。
七、外國居民身份認定
外國居民法人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産經營,外國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等,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向縣以上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幷附送下列有關資料: 1、企業所在國有關當局出具的法人證書(副本)或複印件; 2、企業所在國稅務當局出具的居民證明; 3、個人身份證件、護照; 4、委派公司開具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職業證明; 5、有關勞務合同; 6、有關國家稅務當局開具的負有居民納稅義務的證明(個人); 7、銀行貸款協議或合同副本; 8、國家政府間文化、體育交流協定或計劃及演出或表演合同; 9、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中國居民。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申請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填寫《外國居民享受協定待遇申請審批表》,由納稅人具有居民身份的締約國稅務主管當局在該表居民證明欄簽字,幷提交給中國有關稅務當局後,可享受稅收協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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