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局今天開始發出2019/20年度報稅表 香港稅務局(下稱「稅務局」)將於2020年4月1日開始寄出2019/20年度的物業稅報稅表及雇主報稅表。該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將會於2020年5月初開始寄出,2019/20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稅表則預計將於6月初開始發出。與以往的一般做法不同,香港稅務局(以下簡稱“稅務局”)於今日開始發出2019/20課稅年度的物業稅報稅表及雇主報稅表。該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及個別人士報稅表將會於2020年5月4日及2020年6月1日分別發出。
納稅人收到報稅表後,應於稅務局發出報稅表後的一個月內或在有關報稅表所指明的任何其他時間內填妥及交回稅務局。否則,可能會導致納稅人逾期申報而被罰款。
在申報2019/20課稅年度的報稅表時,納稅人有權享受香港財政司司長在2020/21年度預算案中宣佈的各種優惠措施,包括寬減2019/20課稅年度100%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就每宗個案寬減上限為港幣2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該優惠措施獲得香港立法會通過後,稅務局會在今年的最終評稅時直接作出寬減,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報稅表,無須特別提出申請。
上述優惠措施適用於2019/20課稅年度,即適用於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的會計年度。
此外,納稅人還可以享受香港兩級利得稅的優惠政策。在兩級利得稅制度下,合資格的法團及非法團業務首200萬元應評稅利潤的利得稅稅率將分別按8.25%及7.5%課稅,而其餘超過港幣200萬元的應評稅利潤,法團將按16.5%課稅,而非法團則按15%課稅。納稅人必須在利得稅報稅表中聲明是否按兩級制稅率課稅。
如啟源已經是閣下香港公司的指定稅務代理或公司秘書,本所將在收到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後,及時聯繫閣下就申報事宜進行商討。如果閣下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仍沒有收到本所的任何通知,請聯繫我們,以避免我們的通知在傳送過程中不慎丟失而導致的延遲申報。
啟源擁有專業的團隊及豐富的經驗,提供香港稅務申報服務及香港離岸經營所得的利得稅免稅申請服務。關於2019/20年度香港利得稅及離岸經營所得的利得稅免稅申請,請您參閱本所網站之相關簡介:
- 2020-21年度香港財政預算案重點摘要
- 香港政府擬寬減2019/20課稅年度利得稅
- 香港公司以離岸方式經營的稅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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