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办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1)累计纳税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1个指标; (2)累计纳税额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2个指标; (3)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3个指标。
- 国家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 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的申请条件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广东省县(市、区)级以上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办理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 兴办公益事业捐赠者的申请条件
改革开发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以申请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注: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均可申请办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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