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赠与税
赠与税适用于财产从一个人(捐赠人)到另一人(受赠人)的终生转让。如果给予有形或无形财产(包括金钱),财产的使用权,或从财产中获得收入的权利,而没有期望获得至少相等价值的回报,那么这些情况下产生了赠与。如果某物品的售价低于其全部价值,或者贷款是不计利息或减息(低于市场利率),那么可能产生了赠与。捐赠人通常需要支付赠与税。
一般而言,任何赠与都是需要缴税的。但是,该规则有很多例外。通常,以下赠与不需要缴纳赠与税:
一、 不超过日历年度的年度免税额的赠与部分,涉及未来利益的赠与除外。 二、 为他人直接支付给教育或医疗机构的学费或医疗费用。 三、 赠与配偶的部分(如果您的配偶是美国公民)。 四、 向政治组织的赠与。 五、 向根据第501(c)(4),501(c)(5)和501(c)条例所成立的某些免税组织的赠与。 六、 向慈善机构的赠与。
单独的年度免税额适用于接受礼物的每个人。如果您赠与多个人,那么免税额可应用于每位受赠人。赠与税的年度免税额可能会随生活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如下图所示。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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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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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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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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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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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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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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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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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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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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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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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美元
| 2019年,捐赠人向任何数量的受赠人赠与最高每人15,000美元的价值时,这些赠与均无需纳税。如果死者的配偶不是美国公民,则2019年向他或她提供的赠与的年度免税额为155,000美元。但是,未来利益的赠与不能排除在年度免税额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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