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优先新冠病毒应对法案》: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
《家庭优先新冠病毒应对法案》(FFCRA)规定某些雇主须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规定原因影响的雇员提供带薪病假和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美国劳工部工资和工时处(WHD)有权管理并强制执行FFCRA。本法案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
涵盖雇主
该带薪病假和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的规定一般适用于拥有少于500名员工的雇主。需注意的是,大多数受雇于联邦政府的员工并不能享受到延长的家庭和医疗休假,因为适用于他们的法规并没有受这次法案而更改。不过虽然联邦政府员工不能够享受延长的家庭与医疗休假,但他们符合申请带薪病假的资格。
对于员工人数少于50名的雇主,若因COVID-19相关原因而导致学校,护理场所关闭,或托儿所无法提供服务,使得其员工需休假照顾子女,且若按照要求为这些员工提供带薪休假会危害到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则雇主可能在此特定情况下豁免于提供紧急带薪病假和紧急家庭与医疗休假。
符合资格的雇员
一般来说,对于雇员人数少于500人的私营部门雇主及部分公共部门雇主的雇员,如受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原因(见下文)影响,有资格享受最长两周全额或部分支付带薪病假。提出休假申请前雇佣时间已满30天的雇员 ,如符合下列第5条理由,可有资格享受最长额外10周部分支付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
符合休假条件的新冠肺炎相关理由
如因雇员出现以下情形而无法工作,包括无法远程工作,则该雇员有权享受新冠肺炎相关休假:
- 执行联邦、州或地方新冠肺炎相关隔离或医学隔离命令;
- 经医疗人员建议,进行新冠肺炎相关自我隔离;
- 出现新冠肺炎症状,且正在寻求医疗诊断;
- 需要照顾第1条所述命令执行人员或第2条所述的自我隔离人员;
- 子女学校或照顾场所因新冠肺炎相关原因关闭(或儿童照护服务提供者无法提供服务),而自行需要照顾子女;或者
- 出现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规定的任何其他实质类似的病症。
薪资计算
最长两周(80小时,或相当于兼职雇员两周工作时间)的带薪病假,并以其基本工资或适用的州或联邦最低工资中较高者计算,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 在符合下列第1至3条的理由下,支付100%的原薪资,每日最高511美元,共5,110美元;
- 在符合下列第4条和第6条的理由下,支付2/3的原薪资,每日最高200美元,共2,000美元;以及
- 在符合下列第5条的理由,最长12周带薪病假和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支付2/3的原薪资,每日最高200美元,共12,000美元。
在此期间,兼职雇员有资格享有按正常计划安排的工作小时数而所能累积的休假时数。
强制执行
美国劳工部工资和工时处(WHD)有权调查并强制执行FFCRA。雇主不得解雇、处罚或以其他方式歧视,根据FFCRA依法享有带薪病假或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根据本法案或本法案相关规定而提出投诉或提起诉讼的任何雇员。雇主如违反FFCRA的规定,将会受到WHD的惩罚和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