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的申报要求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是美国为打击持有海外帐户和其他离岸金融资产的美国纳税人逃税所做出的重要努力。根据FATCA,在美国境外持有的特定的金融资产,并达到申报标准的特定的美国纳税人必须通过提交8938表格“特定境外资产申报表”,以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这些海外资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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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美国纳税人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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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一种情况,那么您属于FATCA规定下的美国纳税人:
- 特定个人,包括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个人和某些非居民外国人个人。
- 特定的国内实体,包括国内公司,合伙企业和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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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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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境外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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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境外金融资产包括境外金融账户和以投资为目的而持有的境外非账户资产(相对于以贸易或业务为目的而持有的境外非账户资产),例如外国股票和证券,外国金融工具,与非美国人签订的契约,以及在外国实体中的权益或利息。
如果该境外金融资产不属于特定的境外金融资产(例如,社保中的利息),或已在其他表格中进行申报,那么无需在8938表格中申报该境外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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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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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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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标准根据您的所得税表中的申报状态和居住地点而有所不同。
1、 |
居住在美国的特定申报人:
- 未婚个人(或已婚且单独申报所得税表):资产总值在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超过50,000美元,或在本纳税年度年中的任何时间超过75,000美元。
- 已婚且合并申报所得税表:资产总值在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超过100,000美元,或在本纳税年度年中的任何时间超过15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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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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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美国以外的特定申报人:
- 未婚个人(或已婚且单独申报所得税表):资产总值在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超过200,000美元,或在本纳税年度年中的任何时间超过300,000美元。
- 已婚且合并申报所得税表:资产总值在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超过400,000美元,或在本纳税年度年中的任何时间超过6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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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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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国内实体:
资产总值在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超过50,000美元,或在本纳税年度的任何时间超过5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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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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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8表格的合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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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8表格的截止日期和您的年度所得税税表一致,并且需要一起提交至相应的美国国税局中心。若该美国纳税人不需要提交该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税表,那么该纳税人亦不需要提交8938表格,无论特定的境外金融资产的价值为多少。
若未按照规定提交8938表格,可能会导致10,000美元的罚款(若国税局通知后仍未申报,最高可处以50,000美元的额外罚款)。刑事处罚也可能适用。
如果您因合理理由,而非故意疏忽,因而导致未按时提交8938表格或未在8938表格中披露一项或多项特定的境外金融资产,那么您不会受到处罚。但是,您必须提供支持该合理理由的事实声明。
国税局将根据所有相关事实和具体案例情况,来判定是否未按照要求提交8938表格是由于合理理由,而非故意疏忽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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