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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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牌期间,至少80%的按摩师 / 治疗师需持有PLRD的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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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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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20%的见习按摩师 / 治疗师必须在6个月内取得PLRD的资格认证,由首次注册之日起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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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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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员工在牌照营业机构工作时,均须穿上获批准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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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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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室或治疗室的门上不得设置门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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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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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房间均应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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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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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用途的房间应设有适当的“禁止入内”标志,以防止顾客未经许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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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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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室不可放置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障碍物,以便在门打开时能清楚看到房间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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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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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机构内不得安装任何可用于提醒员工执法人员到来的警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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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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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人须确保该持牌机构没有任何不雅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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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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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室的照明须足够明亮,以便持牌人及 / 或主管能够清楚观察按摩师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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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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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人或主管应向所有员工进行每日简报,以确保其员工不得向顾客提供任何 形式的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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