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注册公司的审批由每个州的州务卿或管理企业的政府部门办理。就纽约州而言,负责审批公司注册的机构为“纽约州州务卿”。在纽约州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非常简单,成立人(发起人)只需备有一个位于纽约州之注册代理及一个纽约州登记地址,即可向纽约州州务卿提交公司注册文件,登记成立公司。简而言之,公司注册时,只需提交公司名称、注册代理人及注册地址等基本资料即可。
美国纽约州有限责任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必须采纳营业协议。公司营业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通常该协议书会对成员的出资比例、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关于重要事项表决的规定、管理的安排、利润的分配、损失的分担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办理公司注册时,该运营协议不需要向州务卿提交。但是,我们强烈建议客户采纳一份适合其需要之营业协议,因为营业协议也是会计师每年年终申报所得税的依据。
公司注册成立后,必须根据规定,每两年提交一份声明书予州政府。并且,所有于美国纽约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每年都需要办理申报公司所得税,及所有公司成员层面均需要申报所得税。
另外,如果您打算以您的纽约州公司的名义于纽约州聘请员工,那您就需要为您的员工开工资,代预缴个人所得税及政府要求的基本养老保险,提醒员工在年末申报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而如果您的纽约州公司会于纽约州销售应税货物或服务,您还需要办理纽约州销售者许可,以便代收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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