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稽征机关补征所得税款应行加计利息之利率标准为何?
A1:稽征机关补征所得税税款,依所得税法规定应加计利息之利率标准,应按
各该税款缴纳期间所属年度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为
准计算之。
Q2:适用邮政储金计息者,其日利率计算基础为何?
A2:依税法规定应适用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者,其
日利率之计算,应以1年365日为计算日利率基础。
Q3:营业人取得之赔偿收入应否开立统一发票?
A3:营业人非因销售货物或劳务取得之赔偿收入免开统一发票。
Q4:一次交易中有不同课税之货物,如何开立统一发票?
A4:同一买受人一次交易事项中包括不同课税类别之货物或劳务时,应按应
税、免税与零税率分别开统一发票,并于统一发票明细表课税别栏注记。
Q5:公司依企业并购法办理合并,消灭公司移转货物及劳务与存续或新设公司
是否须开立统一发票?
A5:公司依企业并购法办理合并,消灭公司移转货物及劳务与存续或新设公
司,因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故消灭公司无须开立统一发票。至于消灭公
司之营业税累积留抵税额,依营业税法规定,应退还予合并后存续或新设
之公司受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