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补贴业务人员自备车辆公出油费之凭单,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扣抵? A1:营业人之员工于在职期间因业务需要使用自有车辆从事营业人之工作,如 经书面约定油料费由营业人负担并取具符合营业税法规定之凭证者,其进 项税额准予扣抵销项税额。
Q2:营业人给付员工之旅行费用、生日礼品、慰劳品、康乐活动等费用,而支 付的进项税额可否申报扣抵? A2:营业人给付员工康乐活动费用、员工旅行费用、员工生日礼品、员工因公 受伤之慰劳品、员工婚丧喜庆之礼品,均属营业税法规定之酬劳员工个人之货物或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Q3:营业人取得二联式收款机统一发票如何申报扣抵? A3:得以载有其统一编号的收款机统一发票收执联复印件,按期汇总计算进项税 额申报扣抵,其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进项税额=收款机统一发票总额÷(1+征收率)×征收率
Q4:百货公司专柜供货商支付之周年庆赞助金,其进项税额是否可申报扣抵? A4:百货公司专柜货物供货商支付予百货公司之周年庆赞助金,如经查明系依 双方合约约定所支付,且供百货公司举办促销活动之用,则该费用应认属 与其经营本业及附属业务有关,核非属营业税法规定不得扣抵销项税额之 范围,其进项税额应准予扣抵销项税额。
Q5:营业人为招揽人才,于人力银行网站刊登人事求才广告,取得凭证之进项 税额,能否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A5:营业人为招揽人才,于人力银行网站刊登人事求才广告,取得符合营业税 法规定之凭证者,其进项税额应准予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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