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请问什么情况下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边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Q: 请问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A: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Q: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Q: 请问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 Q: 请问在什么情形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
A: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