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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实操指南(下)

开立、关闭外债账户
非银行债务人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后,可直接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外债账户。
 
非银行债务人可开立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款的外债专用账户,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开立专门用于外债还款的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外债账户开立
非银行债务人可在所属的分局辖区内选择银行直接开立外债账户。外债账户包括外债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一笔外债最多可开立两个外债专用账户;不同外债应分别开立外债专用账户。一笔外债最多开立一个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非银行债务人应按规定范围使用外债账户:
1、外债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是:按规定已办理签约登记的外债收入及存款利息、在偿还外债前5个工作日内划入的用于还款的资金;支出范围是:经常项目对外支付、按规定办理结汇及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支付。除另有规定外,非银行债务人借用的现汇形式的债务资金必须存入外债专用账户。
2、还本付息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是:根据债权人要求在规定范围和金额内划入用于还款的自有外汇资金或其他来源外汇资金;支出范围是:偿还外债。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使用。
 
1、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资金结汇,除另有规定外,应当遵循实需原则,即非银行债务人应当在实际需要办理符合规定的人民币支付时,方能申请办理结汇。
2、申请结汇的金额必须小于外债专用账户中尚未使用的余额。
3、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境内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4、除备用金等特殊用途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于结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给收款人。
 
外债账户关闭
关闭账户时,非银行债务人应确认外债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
 
外债登记流程
第一步,办理外债登记,取得《业务登记凭证》、《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
第二步,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
第三步,接收境外汇款(外债)
第四步,到银行办理结汇
第五步,外债归还之后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对于外债不归还的,需要签订获免协议,然后注销外债账户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此看来,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是必须经由外汇局的审批,虽然前述提到了可以补登记,但就补登记的规定来看,如外汇局认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将按未及时办理外债签约登记进行处理,那么外债登记未批准的情况下,企业想使用外债资金将是困难的。
 
以上是结合现行政策及以往外债登记申请经验总结的内容。由于相关政策可能一直在变动,如需了解更多及更新的关于外债登记申请事宜,请随时跟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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