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退税款是如何计算的?
A:以离境的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为依据,退税率为11%,计算应退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2、 Q:退税方式币种及退税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A: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金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退税代理机构应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根据境外旅客选择,退税代理机构采用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3、 Q: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A:(一)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二)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4、 Q: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A:境外旅客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离境退税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 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离境退税申请单》。
5、Q:目前北京确定的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有哪些?
A:目前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有85家(附件1),其中包括多家大型百货商场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首都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将设立海关查验场所和退税代理机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