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境内贷款接受境外担保的,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对外负债应视同哪种类型的外债?
A: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境内贷款接受境外担保的,发生境外担保人履约的,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对外负债应视同短期外债。
2、Q: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境内贷款接受境外担保的,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吗?
A: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境内贷款接受境外担保的,发生境外担保人履约的,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对外负债应视同短期外债(按债务人实际发生的对境外担保人的外债本金余额计算)纳入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或外债额度控制,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3、Q: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负债未偿本金余额与其他外债合计超过“投注差”的,外管局会受理吗?
A: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负债未偿本金余额与其他外债合计超过“投注差”或外债额度的,外汇局可先为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再按照超规模借用外债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4、Q:境内机构如需借外债,需向那个部门申请额度指标?
A: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境内机构(包括中、外资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等),借用中长期外债需向发改委申请发生额指标,借用短期外债需向外汇局申请余额指标。
5、Q:境内机构的外债可以结汇吗?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可以结汇,其他外债(包括金融机构的外债和中资企业直接对外商业性借款)均不能结汇。
6、Q:哪种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外保内贷项下结汇或购汇?
A:外保内贷项下发生境外担保人履约,如担保履约资金与担保项下债务签约币种不一致,金融机构需要办理该项下结汇或购汇的。
7、Q: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处置不良资产取得的收益,可办理对外购付汇吗?
A: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通过清收、再转让等方式取得的收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分局核准后,可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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