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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法的问题

1、  Q:根据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可分为哪些?
A: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声音商标。
 
2、  Q:根据商标标示对象的不同,商标可分为哪些?
A: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  Q: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如何判定商标的归属权?
A:依据先申请原则,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4、  Q:同一天申请的,是否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A:是的。
 
5、  Q: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什么样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并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A:抽签的方式。
 
6、  Q: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A: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图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前项规定略有区别,该项的除外规定还包括“不易误导公众的”情形;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7、  Q: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
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8、  Q:驰名商标认定机关包括哪些?
A: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
 
9、  Q:驰名商标认定三原则是什么?
A:被动认定、个案认定、事实认定。
 
10、Q:商标注册申请人是否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A: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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