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哪些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A: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 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 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 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 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三)经文化部 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2、Q:哪些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证书?
A: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 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 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3、Q: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多长时间为其办理就业证?
A: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 、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 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
4、Q:外国人就业证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吗?
A: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5、Q: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有限制规定吗?
A: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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