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
A:可以。
2、 Q: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可销售免税优惠政策?
A:可以,但是不包括零序持有具名企业公开发行的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Q: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哪些收入?
A:1)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财政拨款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 Q:企业从事农林牧副渔行业中的哪些项目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A: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5、 Q:企业从事农林牧副渔行业中的哪些项目是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
A: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6、 Q: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A: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