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不再属于广告服务征收范围,是否继续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A:不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 Q:全国开展营改增后,差额扣除政策有哪些变化?
A:自2013年8月1日起,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计算销售额时其支付的价款。
3、 Q: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A:准予扣除。
4、 Q:营改增后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哪几类?
A: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业。
5、 Q: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是否税率都是6%?
A:不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是17%。
6、 Q:公司于4月份补发3月份工资, 是否合并缴纳个税?
A: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的收入扣减相应费用后计征个税,并在次月15日前缴入国库。如果补发工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配到所属月份分别纳税。
7、 Q:企业收到国外的发票可以入账么?
A:可以入账,税务机关在税务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正机构或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审核,方可在作为记账原始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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