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的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比例是多少?
A: (一) 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 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 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 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2、Q:涉农贷款是指?
A:所谓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一) 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
(二)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瞎建制镇之外的区域
3、Q:中小企业贷款是指?
A: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4、Q: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该怎么扣税?
A: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Q:对于经销企业从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如何征税?
A:应按“修理修配” 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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