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利润分享计划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 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 Q: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可靠估计是否有标准?
A: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 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 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 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3、 Q: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是否考虑利润分享计划未执行的情况?
A: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计量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利润分享计划福利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