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如何判断无形资产在开发和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
A: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 Q: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这个标准如何衡量?
A: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 Q:企业的无形资产来源于合同性权利,在确定其寿命时怎么确定?
A: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4、 Q: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寿命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A:1.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 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5、 Q: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A: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