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什么时候办理登记手续?
A: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2、 Q:《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实行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是否废止?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
3、 Q:哪些纳税人需要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A: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4、 Q:截至目前,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征收范围有哪些?
A: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10、Q:营改增后,广告服务业征收范围发生哪些变化?
A: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不再属于广告服务征收范围,应按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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