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关于我们服务范围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联系我们启源论坛

    快速通道

中国商务服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服务范围 >> 中国商务服务
 
有关自贸区外资公司的经营问题

1.   Q: 请问广东自贸区的范围包括哪里?
      A: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合计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2.   Q: 请问广东自贸区在登记制度方面有何改革措施?
      A: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的批复,对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设立的企业核发加载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Q: 请问在广东自贸区设立外资企业有何便利措施?
      A: 在广东自贸区设立的企业可以通过自贸区“一口受理”平台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并可一次性领取外商投资备案证明或批准证书、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五个证件。
 
4.   Q: 请问自贸区外资公司的设立审批有何特别规定?
      A: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管理模式,负面列表内的外商投资项目采取审批模式,负面列表外的外商投资项目采取备案模式。
 
5.   Q: 请问在自贸区设立外资广告公司是否可适用特别规定?
      A: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工商外企字〔2013〕147号)的规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具体内容为:自贸区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广告经营业务的,取消投资方主体资格、广告经营业绩的条件限制,取消投资方成立和运营的年限要求。自贸区内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取消企业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广告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限制。
 


暂无数据!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