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请问港澳服务提供商在广东投资是否已实行审批改备案?
A: 根据《广东省港澳服务提供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港澳服务提供商在广东省投资广东与香港、澳门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中对其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备案管理。港澳服务提供商可登录商务部的港澳服务业投资事项备案系统办理备案手续。
2. Q: 请问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是否不用缴付注册资本?
A: 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并不等于不用缴付注册资。实行认缴制后,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但投资者仍需按照章程载明的缴付出资期限缴付注册资本。只是不再强制性限期缴纳,缴纳的时间由投资者通过章程自主约定。
3. Q: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境内自然人可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东?
A: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商并购境内公司,被并购的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4. Q: 请问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的公司是否属于外资企业?
A: 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外资企业法。
5. Q: 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审批,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A: 可以不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未按章程规定缴付首期出资;
(三)、法院裁定解散、破产;
(四)、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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