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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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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在深圳前海注册企业的问题

1.   Q: 请问入驻深圳前海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否是500万人民币
       A: 根据深圳前海管理局的消息,为了吸引更多的港资企业入驻前海,自2014年6月1日起,已取消了港资企业500万人民币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2.   Q: 请问注册在深圳前海的港资企业是否可申请贷款贴息或财政资助?
      A: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形式在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并获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或财政资助。
 
3.   Q: 请问在深圳前海工作的境外人才有何税收优惠?
      A: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和《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申请人取得的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4.   Q: 请问境外公司或个人是否可以在中国内地购买房产?
       A: 根据中国内地相关法律规定,境外机构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在内地购买房产。但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5.   Q: 请问外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否要申请批文?
       A: 根据《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应向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征得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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